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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媒体公示服务项目

2023年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媒体公示服务项目

【信息时间:2023-04-11 阅读次数:】 【字号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媒体公示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清潭路85-2号302、305室(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JX-JT-2023003

2.项目名称:2023年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媒体公示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预算金额:35万元/年

5.项目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35万元/年,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住房保障工作是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内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既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建设行为规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根据住房保障的相关法律要求,为严格规范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管理,须在本地权威、受众多的媒体上,进行相关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  ■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以分支机构参加谈判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公司(或相关机构)授权并由总公司(或相关机构)承诺承担该分支机构关于本次谈判活动的所有连带责任,并出具授权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无需提供总公司(或相关机构)的授权证明文件。

(2)供应商发布的须为日刊纸媒,且日发行量不少于3万份。(提供能证明日发行量的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常州市清潭路85-2号302、305室(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网站公告附件)

符合其他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

支付方式:1)银行转账(咨询电话0519-88163189)

收款单位: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常州怀德支行

账号:81700188000089469

2)报名现场现金支付

5.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审核无误并收到文件费后将谈判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供应商登记的电子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木梳路12号(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清潭校区院内2号楼5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供应商须知。

2.澄清及答疑

(1)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对谈判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质疑的供应商,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递交至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谈判文件内容。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4)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更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3.谈判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单位名称。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4.本项目不满3家报名,将重新组织采购。

5.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6.特别说明:因工作需要,本次采购项目涉及的单位及个人相关信息已经取得机构或本人同意后对外公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

地   址:常州市晋陵中路607号

联系方式:0519-86628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清潭路85-2号

联系方式:19906113189

报名申请表


公司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清潭路85-2号
电话:0519-88163189    公司邮箱:zxgs2009@126.com
招投标中心地址:常州市木梳路12号(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清潭校区内2号楼5楼)
电话:0519-86965189
招投标中心邮箱:jscjx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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